第一条 对旅行社组织游客总量进行奖励。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的基础上,对组织团队游客到我市旅游且年度游客总量排名在全市前五名的旅行社,分别一次性给予25万元、20万元、15万元、10万元、5万元的 ...
分享至
地方新政实时更新
助力企业查询政策信息